戀戀朱槿民宿

電話: 
0911097786
地址: 
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2巷86弄51-5號
電子郵件: 
官方網站: 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ally0416/
訂金帳戶: 
第一銀行-木柵分行 銀行代碼 007 帳號 167-50-704661 帳戶名 甘可怡
隱藏版優惠: 
訂房請告知為Hot墾丁會員

戀戀朱槿民宿,位於盛開著豔紅色朱槿花的東門溪腳踏車步道旁,緊鄰恆春鎮最繁華的恆南路,附近著名的特色店家有:董娘的店、一杯咖啡、十碗麵、鴨肉蔡、小杜包子等著您細細探訪,恆春鎮上最大的全聯福利中心也很近。 嶄新的透天厝旁有一棵高大的椰子樹,黃昏時刻晩風起時,在民宿前與親朋好友一起烤肉,把酒言歡,真是再暢快不過。為了能夠使客人得到充分的休息,使用老牌的台灣德泰床墊,搭配精選材質的幾米繪本寢具。 戀戀朱槿民宿提供旅行用盥洗備品,希望能多少減輕客人行李的負擔。每個房間都有獨立的陽台和衛浴設備,入夜時,您可以靜靜的坐在陽台,看著滿天燦爛的星星襯著皎潔的月娘。 若您計劃家族旅行,或是好友間的家庭旅遊,戀戀朱槿的包棟住宿將是您經濟實惠的選擇!若您有天數較長的旅居(居遊)計劃,或您是獨自旅行不介意共宿的背包客,戀戀朱槿民宿也竭誠歡迎您。

山景
免費停車
提供網路

入住時間15:00

退房時間11:00

入住當天逢發布陸上颱風警報(陸上警戒區需包含屏東縣)或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或延期(以中央氣象局頒布狀況為準則)。
 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
發布之[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]規定:第六條(訂金之收取)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總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第七條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
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訂金的一倍金額。
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訂金的三倍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惟若業者以訂房無需收受訂金之行銷方式招攬消費者入住,但卻發生前述無法提供房間之情形,為避免此種類似惡意競爭之經營型態,此時之賠償金額即以總房價計算。
 
請參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說明
 *****為了提供更舒適安全的住宿環境*****
 
*室內全面禁菸、檳榔。(室外有吸菸區)
*請勿於室內施放煙火、炮竹,並且禁止烤肉、煮火鍋等燃燒性物品。
*禁止寵物入住(若有汙損情形,酌收清潔費NT.500元)。
*旅宿內的一切用品、傢俱及設備請愛惜使用,不得任意攜出,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照價賠償。
*離開時房門上鎖,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並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恕不負責。
*謝絕非房客入住,以免影響其他房客權益。
*響應環保,煩請於外出時關閉電燈、冷氣等電源。
*嚴禁轟趴、酗酒喧嘩、嗑藥吸毒等違法行為,一經發現,報警處理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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